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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
发表于 2007-3-27 1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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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交流嘛:)
呵呵,想起写这个东西,是亲眼看着高山他们接电话之后的感想
第一个目的想说――志愿救援,是一种“有为”,但只能是“有限的有为”
第二个目的是――从申请救援者角度出发,帮助他们正确认识救援,否则救援活动会被拖进泥潭
――绿野不是万应金丹,让大家知道我们作不到什么、甚至不愿意理睬什么,才能使双方都提高效率,类似对新人报道,酷一些冷一些可能比热情的欢迎与承诺更加靠谱
具体问题
・关于优先申请政府救援
只想说明,政府对公民有责任,而志愿救援者没有;政府失职可以告不作为,求助志愿救援在本质上依然是“麻烦人”、即使是“救命”
・关于花钱获得救援
很简单,很多时候花钱雇当地老乡可以解决很多问题,而且花钱之后就可以提出要求与责任;志愿救援也许在通信定位之类很小的环节有专业优势,但在本质上更是没有保证的
・关于经验
没有绝对的经验,但求助电话里面的人必然是比求助者更有经验的人!至少在夜间搜救、高寒环境搜救等等很多方式方法方面求助者都不应过于坚持自己的想象。至于取舍,是自己的事情
・关于补偿
呵呵,这个提示是针对求助者的。志愿救援者是否接受或者要求补偿,救援的实际效果值多少钱(人命值多少钱?),是另一码事;但被救援者主动提出经济补偿,应该是市场经济基本伦理吧
・关于轻易不要拨打救援电话
提示嘛,不是命令,几句话摆在那里,至少可以让一部分人谨慎一些,减少一些资源浪费。消防队接到救援小猫咪的电话,可受理可不受理;但对于高山、阿森他们,从接到电话第一分钟起就在承受压力、就在无偿付出啦,即使决定不受理、拒绝这本身也要动脑子费唾沫呀
――总的来说,老兄还是对于救援的效果怀有希望,从专业技术角度追求一个更好效果。而俺只希望从角色关系的角度,给志愿救援者减轻负担与压力。对于一种志愿活动的效果评价,更多应该是一种自我的内在追求,而不是来自外界的责任、需求、合同、指标等等――http://www.lvye.org/modules/lvyebb/viewtopic.php?view=1&post_id=181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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