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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说!
活动结束后,我回到家时已是凌晨一刻了,所以只发了一个报平安帖就下了,没想到一天未上来就评论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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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我觉得这个自驾费用的问题是应该拿出来读者讨论,但是参与讨论的一定要注措辞,评论中不要带有情绪在内,否则这个讨论就变成骂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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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作为领队,在今次活动中出现了这些事情,使大家玩得未能尽兴,于此我先向全体队员和最初的组织者天浪致歉!
<br>在报名时,是阿俊打电话给我,要求自驾加入。我想肯定是绿野内的兄弟推荐的,所以我在询问了人员的经验和装备情况之后就同意他们加入了,并且也要求他们跟帖确认。后来,阿俊因有事去不了,但另外四人仍然参加。星期五晚上,我见他们没有跟帖,就打电话给阿文,让他确认就算了。所以从一开始时,我虽然知道他们是红星公社的成员,但我还是把他们看作是以个人身份参加绿野活动的,因为绿野不是一个组织,所以我也把他当作是绿野的一份子,和他们说自驾费用,我以为是多余的,但想不到我却是从这里就开始错了!因为在我以前的活动中,无论是在广州还是在深圳,费用都是AA的,计算的方法就是艳阳天所说的C类,而且我也从不参加俱乐部的活动。到了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平时活动,除了油费和路费外都习惯多给一点作为车辆损耗的补贴(而且是按市价计算),这是我所始料不及的,以致到了费用结算时出现了意见分岐。到最后出现这样的财务结果,实际上我也是认同了他们是团体加入我们的活动的,这样做是我的让步,那时我也没有把他们看成是绿野的了(现在,我认为我这样的作法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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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在这里,有一点我是要说的,让LULU也摊入全部AA是我疏忽做成的,但出现这个情况之后,如果觉得不公平的,应该来和我说才对呀,阿文说的赌气话,却使大家吵开了,我如果当时立刻说话,就等于和大家一起闹了。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很冷静的人,虽然当时不一起吵还是把数计错,如果吵了,最后我就没话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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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好了,事情我算是交代完了,要讨论的问题我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
<br>1、关于自驾费用的分摊方法,基本认同艳阳天所转帖的C类,也就是说自驾者除油费和路费外,其余部分AA,其他的同行队员则全部AA,是否有额外的车损补贴,则要看大数人的意见,最后由领队决定,而自驾者不应提出。
<br>2、关于迟到的罚款问题,我是认为应该严格执行的。这和西文国家企业的考勤制度一样,迟到就是迟到,没有任何借口何说的。要知道罚款并不是我们的目的,只是对迟到者的约束而已。我有一个看法,就是迟到罚款的基数是二十元,三分钟后罚三十元,五分钟后是五十元,十分钟后就全体出发不再等待,但因迟到而缺席活者则要承担租车的分摊费用。
<br>3、我认为在公共平台上不应有小团体活动,小团体活动应该在公共平台以外召集及进行。
<br>4、关于领队的权和责,我建议参考磨房的帖子,里面说得较为详尽,在这我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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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最后,还有一点我是要重申的,这次雪山嶂活动出现的问题已经成为过去了,现在的讨论只是为了寻求一个我们日后在绿野内的操作办法,并不是要和谁讨说法。大家都是出来玩户外的,大家应该多一起活动和交流,不要存在太多的无谓的门户之见,所以我们应该尊重一些绿野以外的户外团队和他们做法,反正这些规矩在绿野内执行,无论谁到这里活动都是以个人身份参加,就都应该认同大家公认的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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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我只愿天下的驴子都能和平共处,都能一起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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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WINGER于此恭候砖块!<br><br>I BELIEVE I CAN FLY! I BELIEVE I CAN TOUCH THE SK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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