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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时候看金庸的书,就梦想着可以象书中英雄那样,仗剑行走于江湖。在这片江湖中没有绝对的公理和对错,只要有情有义就可纵横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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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长大了做起了生意,感到现实的江湖离我心中的江湖越来越远。但心中总有一种箫声,让我梦回秦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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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三个月前我找到了这个虚幻中的绿野,并加入到了马帮。我对自已说:也许就是这了,我心中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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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从那时起,我就决定要把生命中残留的情义全部放进去,那怕这情义只占我生命的十分之一,但我愿把这十分之一全部投入到这片心中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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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但这江湖并不似我想,一时间狼烟四起。我选择了逃避,因为我知道,世间的事物不是用对错两字就可划分的。尤其在你看不到桌下还有什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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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后来绿野分家了,于是众人有了观望、判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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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这时我看到了艳阳天在刚刚恢复的org里发了一个可在org里自杀的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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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此贴一出豪情万丈,夺所有招法之锋芒。一切尽在不言中。我只能为你干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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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在我心中的江湖里出现了一位肝胆可共,生死可托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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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二:我做了个推论:先肯定目前可主事org和inof的两拨朋友,都是君子。都在为绿野的数千网友着想。都承认绿野的身体里流淌着双方朋友的血液。那就不要再挥戈相向,把用法律做武器争夺冠名权等等一切想法都丢掉吧,用你们的行动宏扬你们心中绿野的真谛。看看谁能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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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如有一方因不许另一方使用绿野冠名权而提起法律诉讼,那我认为原告一方是不公正的。即便你赢了官司。
<br>于是我冒昧地给一位inof的朋友发了一封私信,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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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发送到: ×××
<br>发送: 2002/08/16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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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关于网站分家的事,我不想发表任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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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但做为朋友,有一点想法想与你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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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希望1:将7月以后org上没有的文件备份送给那边的朋友。让那边不因客观原因造成上网不便。人气不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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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2:希望马上解决在inof的自杀功能。听说己有inof的重要人物在org自杀。我认为这很不公平。
<br>就象西部片里的两个牛仔的决斗,胜利者可以不拥有真理,但必须拥有勇气。让决斗在阳光下进行。 (以上是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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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可以说我得到了回信但没得到回复。也许事实就向这朋友回信时说的:他什么都不知道。故我把信发在网上。愿主事的朋友能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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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我希望org与inof就想两个兄弟,假如因一时的不理解产生了怨恨,那就听听我佛说的:恨不解恨、只有爱才解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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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三: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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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1:因为org里有艳阳天及许多我敬佩的朋友(虽然我一个也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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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2:不管出于何种动机,晨峰等人的关于网管建设的帖子是较科学的,如能执行绿野之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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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3:在有人强烈要求公开论坛里的全部帖子,以便网友辨识真相时。此要求没有被理采。当时只有一人有此权限。我认为这至少是不具备战斗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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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4:希望能早日看到inof里,有明确的关于网站建设的成文概念。那样才对的起追随你们并信任你们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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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因上述这些理由我会留在org的马版里,也许这里很冷清,没人搭理我,但我会觉得这样更对的起我心中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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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我会去inof里看望马帮里的男贼女匪,我会在org里留下我对生活对骑马的感受。我们还会在一起去太师庄、一起去坝上乱草飞溅、马踏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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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人各有志,但不可改变的:我们永远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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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另:今夜书场由北海MM说书,她要大扁五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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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麻灵:由于你…、这个礼拜只好等着我扁你吧。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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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ID="edit"><FONT class="small"><EM>Edited by 卖鱼郎 on 2002/08/19 12:21.</EM></FON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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