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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要注意\大陆法学教育的尴尬与突围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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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2:24: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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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学教育的尴尬与突围 (Z)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两条进路的目标逐渐趋同,导致法学本科毕业生既不符合学术人才要求,也不适于应用人才之需。故此,法学本科“就业难”成为通疾,法学本科存废之议由此而生。应当说,当下的法学本科教育难以承载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双重之压。
  2009年初颁布的《2009年中国法治蓝皮书》显示,2007年法学毕业生就业率位列文科各专业排名最后一名,令在校及毕业人数雄居世界前列的中国法学专业备感尴尬。此前,学界有关取消法学本科、推行“大学后”教育,建立“二段式”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和通过考试后的职业培训模式的探讨,以及有关以法律硕士为主流的“4+2”模式的改革举措,已经数度成为热议。
  尴尬与热议背后,折射出过往中国法学教育发展存在的深层矛盾。近年来,法学教育粗放式的规模扩张与学生培育质量下降的冲突,始终广为诟病。然而,这只是矛盾的一个方面,中国法学教育的培养理念和机制,仍亟待改进。其中,如何协调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尤为关键。
  从本科教育看,隶属教育部的综合性大学创设法学本科教育之初,旨在培养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型人才,而隶属司法部的政法院校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和律师实务等应用型人才。但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两条进路的目标逐渐趋同,导致法学本科毕业生既不符合学术人才要求,也不适于应用人才之需。故此,法学本科“就业难”成为通疾,法学本科存废之议由此而生。应当说,当下的法学本科教育难以承载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的双重之压。
  那么,法学硕士又是怎样一种情况呢?目前,法学硕士参照前苏联的副博士学位,旨在培养法学教育与研究的学术型人才。如果说十年前法学硕士还有望进入高校院所从事教研,那么研究生扩招步入快车道以来,此路已基本不通。除极少数攻读博士学位,绝大多数法学硕士都选择参加司考而进入实务部门。法学硕士大部分从事实务工作,而培养目标却为学术取向,造成法学硕士教育中的许多矛盾、冲突和左右摇摆。比如,律师的法律服务要求综合性法律知识,法院在1997 年后强制法官进行审判业务岗位交流,都使得现有的专业性培养模式受到挑战,法学硕士亦往往不知所措。
  既然中国的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教育存在弊端,那么,对施行十年有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能否寄望于完成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效协同?现行的法律硕士制度面向非法学本科毕业生,其制度设计的初衷,是让学生具备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并以职业教育为理念,区别于以研究为目的的法学硕士。但是,许多法学院的法律硕士教育要么是本科教育的简单复制,抑或与法学硕士教育没有实质差别。这种法律职业之间的脱节,导致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职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对法律硕士学位获得者并不优先考虑,甚至直接排除在招考范围之外。由此所引发的连锁反应,就是中国多数的优秀本科生不会放弃原来的专业改读法律硕士。教育质量低、就业能力弱、学生生源差,如此环环相扣,往复循环,使得面向非法学本科毕业生的中国法律硕士教育在持续繁荣的背后,隐藏着危机。
  法学教育得失成败不仅关乎法治中国的进程,而且关系无数家庭的企盼。面对法学毕业生的“就业寒流”遭遇,既便是从体认学生的前途命运出发,法学教育亦应努力纠正自身弊端,尽快突出重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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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2:37:14 | 只看该作者

招收法学专业的院校遍地开花(Z)

招收法学专业的院校遍地开花。据统计,全国法学专业招生人数从1977年的223人到2007年的10多万人数增长了448倍。2001年,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学校292所,2005增长到559所,2007年全国已有603所法学院系,每年法学毕业生达到数十万。而在1977年恢复法学教育时,全国只有三所大学设有法律系,仅招收2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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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2:42:26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7(2009)》披露(Z)

据刚发布的2009年中国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7(2009)》披露:截至08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4所,30年来增长105.67倍;法学本科在校生30万人左右,法律专科在校生达22万多人,30年增长了200多倍。2007年法学学科毕业生的就业率竟列文科毕业生倒数第一。
  中国法学教育肇始于1895年天津中西学堂首设律例科,晃眼间已是百年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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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2:52:37 | 只看该作者

填"服从分配"栏要谨慎,最好有所排除!

想起了"大跃进",想起了"重复建设",想起了"生产过剩的危机",想起了"政出多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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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6 13:15:51 | 只看该作者

问题出在那?

大陆学习俄国式教育,法学新生起点是高中生,容易粗制滥造.低成本低产出.
美国式教育,法学新生起点是大学毕业生,知识结构多型\多样,适应性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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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8:20:22 | 只看该作者

问题出在这里:

全国法官“大学习、大讨论”研讨班8月27日进行大会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大会发言时指出,审判机关和广大 法官应始终坚持全面贯彻、完整体现“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审判工作中既要讲法治也要讲政治。法官既要养成法律思维,更要培育政治智慧,必须具有综合的、真正高水平的司法能力。


    张军指出,广大 法官应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牢固树立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社会的稳定和谐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审判工作不仅要强调依法规范、于法有据,更要注重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争取良好社会效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张军强调,要真正做到审判工作服务于大局、服务于政治,需要法官既必须养成法律思维,更要培育政治智慧,必须具有综合的、真正高水平的司法能力。处理任何案件,只掌握从文字上解释法律的种种技巧,不可能处理好具体案件、解决好法律和实际问题。只有真正领悟法律的精髓,真正适用好法律,才能完成审判工作为大局、为政治服务的使命。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作了题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发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作了题为《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化解矛盾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目标和着力点》的发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肉孜・司马义作了题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新疆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的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主持会议。副院长万鄂湘、江必新、奚晓明,政治部主任李克,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秀红、黄尔梅、景汉朝,各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及新疆高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院长等大法官出席了研讨会。 (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 陈永辉2008年8月27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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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原因很清楚:法学院毕业生们,是政治还学习的还不够,没能贯彻“审判工作中既要讲法治也要讲政治”的社会需要。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独行特立,不群不党,榨尽人生的“使用价值”
http://blog.sina.com.cn/WildWanderer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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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7 11:10:02 | 只看该作者

上周听到的消息,政法大学的就业率

政法大学法与经济中心,方向也是包括经济和法律,那个专业的就业率已经超过70%,不算考研的。复合型人才还是很需要的。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马蹄连连  http://www.lvye.org/liulia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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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7 20:15:54 | 只看该作者

个人认为,现阶段中国法学教育最大的弊端就是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这种脱节不仅仅停留在法学本科或硕士教育阶段。法学是一个实践

性很强的学科,法律制定的目的就是规范人们在实际生活中的行为,解决现实生活中方方面面的问题。因此,即便是搞法学理论研究,也应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样制定出来的法律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而我们现在的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教育却是封闭在象牙塔中的闭门造车,甚至于很多法学理论成果都带有很强的空想或理想主义成分。而我们的立法者又恰恰是以这些缺乏实践性的法学理论作为立法的重要参考,如此制定出来的法律执行起来就会带来很大的困难。所以有时会更加感慨于什么叫做书生误国。同时,由于立法者均以这种空想化的法学理论作为立法的重要参考,在法学教育中便会以次为标杆,法学教育的成果――法学论文的优秀标准也会以此为转移――越是理论化、甚至于一般人看不懂的论文越是高深的好论文。在这种价值取向的引导下教育出来的学生必然是缺乏实践性的。因此,学生在走出校园,面对具体得不能再具体的社会时,便会处于手足无措的尴尬境地。
来自旧版论坛的签名---------------------------------
她遇见了他,爱上了他;他遇见了她,忘记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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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7 22:18:10 | 只看该作者

参见04年生效的《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法理上不通、实践中问题种种,不知道制定者、执行者、当事者谁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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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志愿要注意\大陆法学教育的尴尬与突围 (Z) 欧体 2009-05-06
招收法学专业的院校遍地开花(Z) 欧体 2009-05-06
《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7(2009)》披露(Z) 欧体 2009-05-06
填"服从分配"栏要谨慎,最好有所排除! 欧体 2009-05-06
问题出在那? 欧体 2009-05-06
问题出在这里: 林泉散人 2009-05-06
上周听到的消息,政法大学的就业率 榴莲儿 2009-05-07
个人认为,现阶段中国法学教育最大的弊端就是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这种脱节不仅仅停留在法学本科或硕士教育阶段。法学是一个实践 转转哦 2009-05-07
参见04年生效的《道路交通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林泉散人 200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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