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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30日-8月1日小五台山涧口赏花-登顶东台
第一部分 活动简介
前两次去小五都因天气,时间等原因放弃了登顶,本次活动目标是轻装登顶东台2882米;
本次活动不扎营,为无扎营装备的同学创造去小五的机会;但需要有充沛的体力。
1.发起人:
山羊GG/136B 339 7817/(直接电话,不回短信!)
2.活动时间:2010年7月30日-8月1日
3.集合时间:2010年7月30日(周五)
第一集合地点:19:00 五棵松地铁东北B2出口
第二集合地点:19:30 北三环北太桥西路南过街天桥下
4.报名方式:跟贴报名
报名格式:ID/性别/电话/手台/对自己行为负责/上车地点/确认
山羊GG/1GG/I36B339 7817/1对讲/对自己行为负责/五棵松上车/确认
预约人员优先确认!
请用自己的ID报名,谢绝代报名,不接受无绿野履历者。
领队有选择队员的权力,并不作解释。
请于周四7月29日12:00前确认,以便定人员,提前准备。
5. 限人说明:全队限18人。
因计划包车,严格控制人数。
队员资格:队员应为中国公民或取得在华永久居留权之外籍人员,并符合如下条件:
1) 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完全理解和认同活动计划。
2)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3) 身体健康,无不适合参与户外活动的疾病,具备参与本次活动的体能要求。
●●请注意●●
如果遇到恶劣天气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领队组有权决定改变本活动计划,
请参与者做好充分思想准备。
6.活动强度:1.5
7.活动行程:
30日周五
19:00 五棵松地铁东北B2出口
19:30 北三环北太桥西,路南过街天桥下集合
23:30 到达山涧口,住宿农家(本次活动不扎营)
31日周六
6:00 起床,早餐,
7:00 出发,轻装登顶
13:00 登顶东台2882米
14:00 全部原路下撤,返回
19:00 返回到山涧口农家,集体FB。
8月1日周日
8:00 起床,出发蔚县县城闲逛
12:00 午饭县城fb
13:30 返京
17:30 北太桥西
18:00 五棵松地铁
以上行程根据具体时间情况调整;
8.活动装备
* 带身份证,2010年京津冀郊区年票
1)、饮用水3升/人,酌情自备周六午餐。
请带上适当浓度的盐水。可多带牛肉干等高热量易携带食用方便的食品补充。
2)、高腰登山鞋、冲锋/防风/速干衣裤等必备。
长袖衣物 、登山杖,护膝、眼镜、手套、帽子 、头灯、手电,电池备用。
3)、相应药品:创可贴、止痛剂、三角带、护膝。
4)、垃圾袋。可用其他塑料袋,必须带走自己产生的垃圾,尽可能的带走别人的垃圾。
5)、有对讲机的带上,出发时统一调整频率,以避免互相的干扰。
6)、必须带身份证,其他学生证,军人证,教师证有就带上;
注意周末天气预报,夏季防暑防晒防风防雨、保护膝盖、雨衣、雨伞、带相机及备用电池。
10.费用预算:
预算车费人均100元,
小五进山费40/人;
周五住宿周六早餐15元/人;
周六住宿周日早餐15元/人;
周日中午县城午餐预算30元;
三蹦子单程150元/车;
所发生费用,由参与者AA;
预计220-230元/人左右。
11.天气预报:请查阅http://www.tq121.com.cn
第二部分 活动性质及职责定位
1. 活动为非商业化自助AA旅游。
自由结合、自愿参加、自担风险、自负责任、团结友爱、团队精神。
2. 领队组职责定位
1) 领队由活动发起人担任,其余从队员中甄选。
2) 领队有权根据天气、装备、体力等因素决定队员名单、乃至取消、变更活动计划。
3) 领队有权组织协调活动、调用食品药品以及各种装备、处理各种紧急情况。
4) 领队有义务维持队伍整体性,有权阻止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以及各种危险行为。
5) 领队无权约束任何完全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自由权。
第三部分 紧急预案
1.发生紧急情况后,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领队组组织队员全队表决。事态紧急时,总领队有权直接作出指令。
2.行进方式:体力较强者在后队,体力较弱者在中队,危险路段领队负责探路。
3.突发状况
1)体力不支:根据实际情况,领队组有权选择休息、帮助减负、护送下撤等方式。
2)急性疾病:活动暂定,组织抢救,直至患病队员病症解除或得到医务救护后继续活动。
3)人员伤亡:活动中止,组织抢救,迅速报警,女生和体力较弱者先行下撤。
4)天气突变:根据装备情况,本着最安全的方式继续或中止活动集体下撤。
5)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本着最安全的方式中止活动集体下撤。
6)刑事案件:所有队员进行有效救助,无效时迅速和 110、119、999、120、1860、10010联系。
4.强行离队:紧急状态下,不顾集体利益,强行离队者,列入黑名单!!!
第四部分 免责声明
本次活动为非商业化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
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
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
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总领队、财务官。
------请您仔细阅读计划全文。参与者均视同接受本计划全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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