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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纷说,希望专业人士有更好的建议:
領隊責任研討會後記 馮霄律師
筆者最近應邀出席香港郊野活動聯會在12月6日舉辦的「領隊權責」會員研討會。當晚約有35人出席,很高興各參加者都踴躍發言,場面非常熱鬧。不少參加者(尤其是旅行隊的領隊)都非常關注領隊在甚麼情況下需要對行友負上刑事或民事的責任。首先,各旅行隊刊登在通訊中的活動,大多已標明路程的難度和時間,甚至若需要攀山越嶺、渡海涉險,亦有寫清楚。但我認為活動如涉及特別危險的路程,宜多些落墨,令打算報名參加活動的行友,早有一些心理準備。另外,很多通訊都註明參加者責任自負,從法律責任角度看,祗是聊備一格,作用不大。反而,我建議在正式起步前,領隊應該派發一份簡章(中英俱備,以便外籍人士看得懂)給各參加者,清楚而詳細寫明行友在活動期間應當遵守領隊的指示,釐清領隊或旅行隊在是次活動中的責任,並要求參加者簽名同意。待集齊所有簽名後,再花些時間講解或提醒行友全段路程中較危險、難度較高的部份,方才正式起步。
記憶中香港應該沒有案例判決,要求旅行隊或領隊要對受傷或死亡的行友負上任何民事或刑事責任。主要是參加者受傷的原因往往是因個人體力不支、狀態不足,甚至沒有量力而為所造成;要追咎是領隊(或旅行隊)的疏忽,建立兩者責任上的因果關係,在法理上是相當困難的。但各領隊切不可掉以輕心,對行程路線要有絕對掌握,尤其是當日天氣情況是否適宜舉行遠足活動。這方面,在在需要領隊的豐富經驗及果斷決定。
其實,在研討會中,參加者亦提出了其他一些法律問題,如行山時侵犯了私人土地或路權(註:可參見梁守肫先生刊在2001年12月7日信報測量集專欄之「從堵塞鳳凰徑說起」一文),社團註冊的責任,社團與旅行社在活動安排上的分野等等。因篇幅所限,未能盡錄,待有機會再和大家一起討論,以收集思廣益之效。
遠足領隊是否應該要懂得拯溺?
在已往天時暑熱時也曾發生山澗有人遇溺事件,而遇溺者被救起時多是返魂無術。
據小弟所知在夏天舉辦山澗遠足的行山隊也不少,其實我們是否應該正視這個可能被大家忽略了的問題呢!
希望各位前、後、左、右、上、下輩對以上的話題發意見給大家探討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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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山會遇到各種事故, 遠足領隊遇有任何事都要處理, 而且要有經驗及專業資格, 那喜不是要成為合資格警員(處理蛇匪), 消防員(處理山火), 律師(各式法律訴訟), 醫生(各式醫療事故), 求生專家, 天文學專家..... 遠足領隊不是教練, 只是帶領隊員在明顯的山徑活動, 如麥徑, 衛徑等, 有水的地方是有的, 但有水險的地方很少. 試問水上活動的教練是否需要有山藝資歷呢? 唔通又說獨木舟參加者有可能掉失槳, 而漂到某處, 教練打不到電話求救, 需要上岸幫參加者脫險, 所以應該有山藝資歷, 由於可能還遇上蛇匪, 所以他必需為合資格警員, 為了免除參加者的恐懼, 他必須是合資格的心理醫生, 更為了讓參加者在事後得到充份的照顧, 所以他必須有社工文憑, 更因為擔心參加者日後喪失工作能力, 所以教練應該是百萬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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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每項活動及技術訓練都有一定的安全及意外應變課題,當完成訓練及考試合格的話,他/她巳在那項目上有一定水準,其中當然括防止意外,求生,救生及求救。
另外在水上活動中的救生技考,也不是一定要用水中拯溺,而拯溺方法最先考慮使用的也不是落水救人,而是用救生工具如救生圈,繩之類 。
所以我覺得一個遠足領隊最重要是危机感與及應變能力!
~~~~~~~~~~~~~~~~~~~~~~~~~~~~~~~~~~~~~~~~~~~~~~~~~~~~~~~~~~~~~~~~~~~~~~~~~~~~~~~~~~~~~~~~~~~~~~~~~~~~~~~~~~~~~~~~~~~~~~~~~~~~~~~~既然是转帖的帖子,就一并抄袭到底好了
冰雨1 wrote:
若要转帖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冰雨
今年五一后我曾经写过一篇AA制登山的一些原则,一次在与朋友分析近年一些户外事故,虽然事故发生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是也发现其中的共性和规律,因此缘起了我写这篇文章的打算。
2006年7月9日号称户外第一案的南宁手手事故以来,户外又发生了多起亡人事故,其中今年更是发生了多起。现在中国的户外正出去前所未有的爆炸式发展,一些新人不断涌现,一些传统的难线路不断被挑战,因此有必要对这几次事故进行一些反思和探讨,提高风险意识,时刻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以下对照原则进行分析。
AA制登山的一些原则
讲给队员的话
1、户外第一原则:永远依靠自己
2、时刻关注着伙伴的安危
3、不要参加与实力与自己差别太大的AA队
4、永远不要用到自己的极限
5、突出自己的特长
讲给AA领队的
1、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2、根据队中最弱的队员来调整计划和行程
3、不要过于照顾队员
4、随时听取队员的合理化建议
5、队员的两不带:不服从的队员不带;实力太弱的队员不带。
6、尽量和熟悉的人一起出行!!
一、户外出行特别隐患:队员之间实力差别太大。
在给队员和领队的原则中着重强调了,难度较大的线路不要有太弱的队员。原因有三点:
1、领队在选择线路是,一般是根据自身实力或全队平均实力来挑选线路的,因此这样的线路对最弱的队员来说是及其危险的。当危险来临时,事故往往会从队里最弱的队员开始。北京夏子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意外。
2、如果有太弱的队员经验和户外知识明显是不对称的,一些危险别人可能会有点意识,可能有些队员连最基本的观念都没有,南宁手手的事故就是这样发生的。
3、如果有太弱的队员,会影响整个团队的团结。不管是什么原因领队要带上这个队员,如果这名队员和其他队员没有良好的关系和沟通,由于体力的拖累会逐渐造成其他队员的不满,容易形成团体的分裂。2008太白熬太穿越老边事故,领队金钱豹和老边有一定户外经验,另一队员小张仅仅是金钱豹邻居,没有户外经验就要走这条陕西最长的线路,当然出现高反体力不支,由于老边要回公司上班,中途与他们二人分开独自下山,最后发生事故,而小张从得知老边出事到整个救援过程没有再出现过。2008新疆五一狼塔事故,其中一位叫心灵契合的驴友体力不支,山友昆仑老玉等陪同乘一辆轻卡先行下山,被滚石砸中,山友昆仑老玉不幸遇难.虽然是意外情况,但是这辆车明显是违规载人,如果不是特殊情况,昆仑老玉是不会乘坐这样危险的车辆的。因此在走一些难线路时大家切记,队中不要有实力差别太大的队员(可能这还要包括性格差别太大)
二、要明白户外只能依靠自己
户外只能依靠自己,一些新人刚开始登山,这时他们不知道线路的艰难,可能只知道风景好、好玩就跟着一起出行了,并且他们在出行的同时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领队或一些男队员身上,对领队一些不合理计划,不敢也不会提出反对意见,因此由于经验和知识上的不对称性,把自己带上的危险的边缘。南宁手手事故和北京夏子事故这是这样的情况。
三、永远不要用到自己的极限
为什么这样说,如果参加商业队,一些运作是很成熟的,安全保障要相对高点,许多时候向导和协作可能协助你完成线路,因此可以适当走一些自己的极限线路。但是AA制户外,我们大家都是依靠的是自己,这时候每个人必须想到,我要把我的最后的体力和食物留到应付意外情况的发生。2008太白五一杨子,到太白出现严重高反;北京夏子走到心力衰竭;太白熬太穿越老边和其他队同分开时,把帐篷留下来,而后面至少还有两天的艰难路程,特别是当天晚上太白下去了暴雨。以上事故说明了每位出行的朋友,要更多的了解自己的实力,千万不要逞能,安全出行,生命才是最可贵的。
四、最后给领队和队员的建议
困难线路,尽量很熟悉的朋友一起出行,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可以这么说大部是在和不熟悉人出去造成的,大家互相不了解,人品、性格,体力都是未知数,因此这是危险发生的最大根源。
其它原则在事故中也能多多少少找到点影子就不多说了,因此希望大家快乐出行的同时,为了家人为了朋友保护好自己。
我把近年一些事故从网上进行了收集,列表如下:
1、2006南宁手手事故。
(http://bbs.8264.com/viewthread.php?tid=42009&highlight=%C4%CF%C4%FE)
2、2007北京夏子事故。
http://bbs.8264.com/viewthread.php?tid=51239&highlight=%C1%E9%C9%BD
3、2008新疆五一狼塔事故情况说明及事故反思
http://www.u3u4.com/bbs/viewthread.php?tid=47714
4、2008太白五一杨子事故
http://bbs.xout.cn/dispbbs.asp?boardID=28&ID=45318
5、2008太白熬太穿越老边事故
http://www.lvuchina.com/bbs/viewthread.php?tid=1122[email=]\[/email][img][/img][img][/img]
--已经是斯人故去的7天,如此作结,也罢。人,安在哪里都是个安,蛮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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