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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法之所以引起争议,关键是没有一个衡量标准
女人要求自己的结婚对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是有道理的,结婚是两个人合伙生养后代的事业,在这个事业当中,女人投入的时间精力和身体损耗比男人大很多,我想诸位不论男女都会承认这一点。那么要男人多承担一些经济责任,就是公平合理的。
男人到底多承担多少才合理呢?这是当地普遍的生活水平决定的。婚后达到当地中等生活水平应该是个很合理的要求。女人生一个孩子的话,至少一年不能工作,而这段时间又需要特别的照顾,还有很多要额外花钱的地方,如果因为女方没收入以及额外的花销,就维持不了中等生活水平,那这个男人就是不负责任。另外我个人认为,孩子上幼儿园之前最好都是妈妈亲自带,交给上一辈帮忙带孩子也是不好的,那么这段时间的所有经济负担也要男人承担起来才对。也就是说男人要准备承担四年。在北京,按照租房3000,其它开支5000算,每年十万差不多够用,如果不幸高价买了房,算上还贷的负担,十万恐怕还不够,当然如果家里有房的人,可能不用十万也过得挺滋润。如果男人的收入和积蓄不足以应付这样的开支水平,我想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情况恐怕确实会出现。一个男人工作五年,拿个八九万的年薪,有五六万存款,基本就能应付上述负担,这不是很高的要求。如果这也达不到,那还是真的不要再来往了。
确实有一些一定要求男人有8位数存款,没事喜欢跑去欧洲购物的女人,这里的诸位男人们恐怕也不敢招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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