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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个帖子,这个帖子说得我觉得比较有道理,尽管我对原告非常同情。
也认为被告是有一定的责任的。但本质是,他们都不该出现在那里。事后出多少“高招”都于事无补。最后不过沦为清谈。
原帖地址:http://news.lvren.cn/31/310695.html
不过原出处似乎是中国户外网,不过懒得找了。
北京夏子事件:户外运动大众化之时,被烂用的AA制该安息了
11月开庭的夏子事件的审判至今没有正式公布结果。如果说之前的户外遇难事件让人们开始重视户外运动的风险,那么“灵山夏子”事件则让人们开始审视AA制。
AA制之于户外运动乃至整个中国现有的户外行业,功不可没!从桑温特、三夫、乃至绿蚂蚁、火狐狸等这些户外店,从绿野、磨房这些户外社区媒介平台,从突如其来的如雨后春笋般的户外品牌的产生,处处都可以看到AA制的身影和影响。
可是,AA制从诞生至今,它也是一路伴随着苦难走来的。1994年的阿尼玛卿山难,这个曾经轰动一时、中国首个民间登山队的灾难事件造成了2人死亡。尾随之后的各色AA制活动的灾难正是大体秉承了1994年那场灾难的原因,亦即AA制的不宜大众推广的原因。在那场本应值得后来人关注、总结的灾难中就显现出来了――人为的或是个人不能控制的因素太多了。
AA制是一种组织性极强的出游方式,它对共同的目标、成员的情况、相互基本的理解、价值的认知等都有极强的趋向性――即,它必须要求成员对目标要有高度统一性,成员的身体素质与技能高度的相近性,团队对价值取向和行为的理解的高度相似性。这样一种要求严格的组织形式要想大众化推行,就不可避免带有了理想化的色彩。这也就注定了AA制流行大众之中时产生的悲剧。
而更为恐惧的是,后来AA制的活动大多竟然连其中的一个条件都不具备,相互陌生的人凭着一个帖子走到了一起,然后在对共同的目的地均不清晰、团队分工零乱的时候就开拔了。AA制在中国总是鼓吹,没有肮脏的商业利益,费用均摊。岂不知,这已经失去了AA制的本意,AA制本意不是费用或者说不仅仅是费用均摊,而是一群志趣相投的人追逐着自己随意的脚步,乐趣、感悟及风险的共享。仅此而已。至于均摊费用只是其皮毛,是部分人对其字面的理解而已。费用是可以算得清楚的,可是在不可控的环境中,你如何保全?要知道,AA制也只是运动的另一方式,而不是一起探险、脱险。至于后来又搞成了什么生死画押,更是弄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AA制的那种随意洒脱早已不见了身影。
AA制无过,错在乱用了它的人。把一个本不应该用于大众化活动中的组织形式用在大众身上了,打着没有商业利益的幌子谋求了商业利益。作为一种运动组织方式,AA制引导我们走过了一段风光,正是它让我们看到了今日之户外行业的兴起,它已无愧于它的使命。世易时移,当大众户外休闲兴起之时,之前占主导户外运动组织形式的AA制该安息了,烂用AA制的时代应该过去了,AA制只属于心智成熟、并能为自己形为负责的专业户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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