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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详情见这个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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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去很久啦,07年6月的事情,在一次海坨一日的活动归来途中遭遇车祸,车子是在延庆县城包的黑小面,全车7名队员加一名司机共六人,有伤无亡。花版主真是敬业,提醒我给大家说说后来赔偿的结果,俺就遵命来说一说,希望大家可以引以为戒,重视黑小面的安全问题,万一大家遇到类似的问题,也可以参考一下。
先说一下两名当事司机的情况
我们乘坐的黑小面司机,延庆当地人,五十多岁,“经营”一辆据说是上过交强险的松花江,小面是自己的车。
大货司机,二十出头,四川人,属于替别人跑车拉货的那种。
介绍一下延庆交通大队的事故鉴定
当时车行驶在八达岭高速辅路上,大货车在旁边岔路上违规掉头,车的后半部分基本横在路面上,我们乘坐的小面裸冲上去,事后交警考察,发现没有一点刹车痕迹。交警大队认定大货司机60%责任,小面司机40%责任(我们觉得有可能是因为小面司机是本地人找过关系才这么判的)。
我们的损失情况:
除司机外,我们7名当事人,其中2个女孩脸上缝针,一个口腔内缝针,一个掉了一颗门牙,最严重的副驾驶身上多处受伤,脸上缝了很多针,下颌骨断裂,现在里面还撑着个钛合金。
几个人在混乱的车祸现场丢失钱包、相机、手机、登山杖、手台等财物。
我们要求的赔偿
医药费:本来想分成已经产生的医药费+未来一年或半年产生的后续医药费,两部分来支付,因为当事离事发大概一个月的样子,大部分医药费已经产生了,但还有几名伤员在继续用药,无法出示医药单据,我们想让对方先赔偿已经有单据的医药费及最终数目,还未产生的医药费在一定时间后由单据来结算。
误工费:这个就是按照每人受伤误工的程度结合个人收入情况。
财物补贴:因为车祸现场比较混乱,好几个人的东西都丢了,这个就是按照物品的价值算的。
其他:我们没有要求营养上及精神之类的别的损失,只是脸上的创伤要涉及到整容的问题,女孩子脸上留疤是很郁闷的事情,这个算到医药费里面了,预估的一些费用。
赔偿过程:
责任判定了,按理说我们的损失应该由两名司机按过失比例赔偿,但协商的过程真是漫长啊。大货司机态度挺好的,但就是说自己拿不出那么多钱,说自己家里人都有遗传的肝病,家里什么积蓄也有没有,希望我们能要求少赔偿一点,并且他说希望能一次付清,不要牵扯到后续费用,我们觉得他是挺年轻的,自己应该是没什么积蓄,看上去家里经济情况也不好,而且他各方面都还挺配合,商量一了下,应该赔偿的四万多,抹去了零头,最后赔偿了四万,算是我们每个人的误工费自己承担了一些。
比较难缠的就是延庆那个小面司机了,他先是说我们要的多,要“砍价”,这点让人我们很怒,因为这都是实际发生的费用,没有要一点什么损失费什么的。他身边有两个当地人,说是他弟弟,实际上事发当天在医院那两个人见过我,还问我怎么回事,记我电话号码,告诉我他们是保险公司的。这两个人可能是熟悉交警队情况,专门帮人解决这些事情的,但他们在旁边尽“教”小面司机该怎么赖,出尔反尔,一会答应,一会说要上法庭,最后协商好后还说没钱,迟迟不给,这种态度让人很反感,最后我们对待他的态度也比较强硬,已经发生的医药费和误工费等没有让步,把后续费用的时间限放到半年,但后来因为没有什么太多的费用产生,延庆也挺老远的,就没有去结算这部分钱。
我们的原则:
第一,是实际发生原则,每一项发生都是有根有据的,有文件支持的,这是为了防止过高的要价,使谈判陷入僵局,从而旷日持久。
第二,是共同赔偿原则,这是为了防止车主采用各个击破的策略。
第三,是同情弱者原则,我们是受害者,但了解了对方的难处才能使谈判进行下去。
第四,是(对无赖的)不让步原则
Btw,说说对成本的控制的问题。
大家出去玩或者说户外,是好事,自己组织非商业,能在很大程度上节约成本,但是对成本的无节制的压缩和控制,从某种角度来说,也埋下了危险的种子,至于在什么成本下,完全什么样的事,是见仁见智的事,但我个人认为还是要安全第一的,具体如何做,大家探讨吧。
最后祝大家上山愉快~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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